勞動法令

常見問題與專業文章

陳漢融律師長期擔任企業常年法律顧問,在勞動法令領域累積豐富實務經驗,能從雇主與勞工雙方角度提供務實建議。本頁彙整勞資爭議、工時認定、職場霸凌與資遣補償等常見問題,並收錄相關專業文章,協助企業與勞工雙方了解權利義務與因應方式。

常見問題

要看兩個要件:這堂課跟你的業務有沒有關、是不是雇主要求你去的。兩者都符合,依勞動部114年函釋,訓練時間就要計入工作時間、依法給薪。衛福部核准的每年20小時公假,是行政彈性、不是取代工時計算的替代方案,兩者不能互相頂替。
2026年7月1日起施行的職安法霸凌專章,認定標準是:發生在職務關係中、利用職務或權力、超出工作上必要合理範圍、持續發生(情節重大者一次即算)、且造成身心健康危害。主管可以嚴格要求工作表現,但不能用羞辱、孤立、忽冷忽熱的方式操控。
算。公司差勤系統限特定人員存取,不屬於個資法施行細則第28條定義的「一般可得之來源」;即使蒐集合法,把資料用在業務目的以外(如散布給第三人)也違反個資法第20條。情節嚴重可依第41條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損害不限財產上損失。
不能。法律看的不是合約標題,而是實際工作關係有沒有「從屬性」——工作時間地點是否由你決定、收入是否主要靠這份工作、是否被編入組織排班。只要大部分符合,合約寫「承攬」「合作」也沒用,法律上照樣認定僱傭,需補繳勞健保、勞退,並可能面臨加班費追討與行政罰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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