診所裝了針孔,你是員工——愛爾麗事件後,醫療人員該知道的法律風險
作者:陳漢融律師|立衡法律事務所
不是你裝的,但你可能有事
愛爾麗醫美集團全台 18 間分店被查獲在診療間暗藏針孔攝影機,總裁遭拘提、聲請羈押禁見,檢方朝妨害秘密、無故攝錄性影像等方向偵辦。
這則新聞出來後,多數討論集中在集團經營者的刑事責任和消費者的隱私保護。但有一群人被忽略了——在這些診所裡工作的醫師、護理師和其他醫事人員。
監視器不是你裝的,決策不是你下的。但你每天在那個空間裡執業,你可能知情,你可能被要求配合。
這篇文章要談的,就是這些從業醫療人員可能面臨的法律風險。
一、「我只是在那裡上班」不是免死金牌
很多人的第一反應是:「我又不是老闆,我只是受雇的,這跟我有什麼關係?」
法律上,受雇身分確實是考量因素,但不是免責事由。關鍵在於你「知不知道」和「做了什麼」。
情境一:完全不知情
如果監視設備偽裝得很好(像這次偽裝成煙霧偵測器),你在執業過程中完全不知道有攝影機存在,那你基本上不會有刑事責任。你也是被害人。
情境二:知道有監視器,但沒有參與
這是比較多醫療人員可能落入的灰色地帶。你發現了,或是有人告訴你,但你覺得「應該是公司的事」,選擇沉默。
單純知情而未舉發,在現行法下通常不會直接構成犯罪。但這裡有一個重要的但書:如果你的沉默是出於某種默契或配合——例如被交代「不要跟客人提」、「有人問就說是偵煙器」——那性質就不一樣了。協助隱瞞的行為,可能被認定為妨害秘密罪的幫助犯,依刑法第 30 條處正犯之刑減輕之。
情境三:被要求配合操作或拆除
最危險的情境。如果你被指示操作監視設備、調整鏡頭角度,或者在案發後被要求拆除主機——這次就有設備商被控於案發後拆除 10 間店的主機並格式化硬碟——那你可能面臨的已經不只是幫助犯,而是共同正犯(刑法第 28 條)甚至湮滅證據罪(刑法第 165 條,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)。
「老闆叫我做的」不是法律上的有效抗辯。
二、醫療人員有獨立的保密義務
這一點很多人不清楚:醫療人員對病患的隱私負有法定的保密義務,這個義務是你自己的,不是老闆的。
醫療法第 72 條規定,醫療機構及其人員因業務而知悉或持有病人病情或健康資訊,不得無故洩漏。違反者,依同法第 103 條第 1 項,處新臺幣 5 萬元以上 25 萬元以下罰鍰。
注意,法條寫的是「醫療機構及其人員」。也就是說,不只是機構會被罰,你個人也會被罰。
在診療間裝設針孔攝影機攝錄病患更衣、接受治療的過程,本質上就是一種病患隱私的洩漏。如果你身為醫療人員知情卻未阻止或通報,主管機關在行政調查時,可能認定你未盡保密義務。
三、個人資料保護法的風險
病患在診療過程中被攝錄的影像,屬於個人資料保護法所定義的「個人資料」,而且涉及身體特徵、醫療紀錄,屬於特種個人資料(個資法第 6 條),蒐集和處理的門檻更高。
醫療人員如果在執行業務過程中,知悉診所未經病患同意而蒐集這些資料,卻繼續配合執行——比如引導病患進入裝有攝影設備的診療間、在該空間進行需要病患更衣的療程——就有可能被認為參與了違法蒐集個人資料的行為。
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41 條規定,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他人之利益,而違反個資法相關規定足生損害於他人者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。這是刑事責任,不是罰鍰了事。
四、專業證照的懲戒風險
除了刑事和行政罰鍰,醫療人員還有一層風險容易被忽略:專業懲戒。
醫師、護理師、物理治療師等醫事人員,各自受到其專業法規的規範。如果因為本案受到刑事判決確定,或被認定有業務上的重大疏失,主管機關可以移付懲戒,處分從警告、限制執業範圍,到停業、甚至廢止執業執照都有可能。
對醫療人員來說,一張執照是你十年寒窗的成果。因為雇主的違法行為連帶賠上執照,是最不值得的代價。
五、被求償的民事風險
受害的消費者提起民事訴訟時,除了告診所和負責人之外,是否可能把醫療人員一起列為被告?
答案是:有可能。
民法第 185 條規定,數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,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。如果醫療人員被認定知情且配合,就可能被認定為共同侵權行為人,與雇主負連帶賠償責任。
即使最後法院認定你的參與程度較低而減輕責任,光是訴訟過程本身——出庭、舉證、律師費用、名譽受損——對個人已經是沉重的負擔。
六、你拒絕配合,會被開除嗎?
這大概是最現實的問題。你發現了問題,想要拒絕配合,但擔心因此丟掉工作。
勞動法在這裡是站在你這邊的。
勞動基準法第 14 條第 1 項第 6 款規定,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,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,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,並得請求資遣費。
白話說:如果雇主要求你做違法的事,你不但可以拒絕,還可以立即離職並要求資遣費。
反過來,如果雇主因為你拒絕配合違法行為而將你解雇,這屬於違法解雇,你可以訴請確認僱傭關係存在,或請求損害賠償。
七、如果你現在就在這樣的處境,該怎麼做?
- 確認現狀:檢查你的工作空間是否有異常的監視設備。特別注意偽裝成偵煙器、插座、裝飾品的裝置。
- 保全證據:如果發現可疑設備,用手機拍照錄影,記錄日期、地點、設備外觀。這些是你日後自保的關鍵證據。
- 不要自行拆除:拆除設備可能影響後續偵查,也可能讓你的角色變得複雜。
- 拒絕配合違法指示:如果被要求拆除、移動或隱藏監視設備,明確拒絕。最好用文字訊息留下紀錄。
- 向主管機關通報:向衛生局或警方檢舉。醫療機構違反病患隱私保護義務,衛生局有權介入調查。
- 諮詢律師:在採取任何行動前,先諮詢專業律師評估你的具體狀況,釐清你的曝險程度和最佳應對策略。
結語:你的專業值得更好的執業環境
這次事件暴露的不只是一家企業的違法行為,更是醫美產業長期存在的結構性問題——當商業利益凌駕於醫療倫理,最先被犧牲的是病患的權利,但承擔後果的往往不只是決策者。
作為醫療人員,你的核心職責是照顧病患,不是替雇主的違法行為買單。了解自己的法律風險,才能在關鍵時刻做出正確的選擇。
如果你對自身的法律處境有疑慮,歡迎與我們聯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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